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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网上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福建长安网·2024-02-06

      黄女士:我在网上经常看到帮忙找宠物、找物品的广告,请问,这种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帮忙找到之后,可否要求对方支付报酬?  【解答】  邱建辉(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女士,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该法条明确了悬赏广告的性质,互联网上的悬赏广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您按照悬赏广告的要求完成指定行为,您与悬赏人之间即形成合同关系,便可以要求悬赏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黄萍英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原文链...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真“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真“刑”!

    福建长安网·2024-02-06

      年终岁首,打工人翘首以盼,盼的是拿到辛苦钱回家过年。然而一些施工单位或包工头不仅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还玩起了消失,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福州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利益。  2020年,某公司与刘某签订某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刘某委托被告人陶某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月进度工程款及后期工程款结算等相关事项。陶某作为泥水班组工头,在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间,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后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陶某工程款共计310万元,足以支付...

  • 父亲生前借出43万,子女能要回这笔钱吗?法院这样判
    父亲生前借出43万,子女能要回这笔钱吗?法院这样判

    福建长安网·2024-02-06

      父亲生前借了一笔钱给朋友,但朋友拿到钱后久拖不还,父亲去世后这笔钱难追讨,子女该如何维权?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2017年5月25日,小强(化名)父亲借给微微(化名)43万元。2019年11月,小强父亲去世。2022年9月,小强与微微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双方共同确认了借款本息以及还款方式。后来,微微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小强催讨未果诉至海沧法院。  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小强是否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微微是否应当向小强偿还借款?  海沧法院审理认为,小强父亲于201...

  • 采挖销售农田里的泥炭土
    采挖销售农田里的泥炭土

    福建长安网·2024-02-06

      采挖销售农田里的泥炭土  检察官:泥炭土属于矿产资源,非法采挖该罚  □杨晓兰  为谋取不法利益,明知泥炭土是矿产资源,仍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己农田内的泥炭土采挖销售。近日,经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大田某村泥炭土被采挖系列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张某、陈某1年3个月至2年11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5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件回顾  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间,吴某、张某、陈某为获利,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雇工在大田县某村的农田里...

  • 老人泡温泉发生意外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泡温泉发生意外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长安网·2024-01-19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宏斌 陈文斌  天气转冷,不少人有去泡温泉的习惯。然而,泡温泉也存在风险,南安一名七旬老人约好友到洗浴中心泡温泉时就发生了意外身亡。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经法院调解,由洗浴中心承担相应赔偿金额。  七旬老人泡温泉意外身亡  2023年1月,七旬老人卢某“阳康”后,驾车与好友共同到南安市某洗浴中心泡温泉。卢某经过正常程序先冲澡再入池,一切都很顺利平常,但在泡了半个多小时准备起来的时候,突然无力摔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给卢某做人工呼吸,并联系1...

  • 百万网红情侣分手 粉丝账号应当归谁
    百万网红情侣分手 粉丝账号应当归谁

    福建长安网·2024-01-19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叶水清  随着新媒体与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流量经济异军突起,催生了诸多大V、网红。当新媒体账号实名认证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账号的使用权及相关收益应归谁所有?近日,闽侯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新媒体账号使用权纠纷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小美(化名)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在某新媒体平台注册了个人账号,经多年使用、维护,发布包含其本人肖像内容的各类作品获得8000多万人次点赞,现该账号拥有粉丝数200多万,具有较可观的经济效益。  2019年底,小美与小伟(化名)相识并确定恋爱...

  • 城厢法院:“沉浸式”庭审让普法更走“心”
    城厢法院:“沉浸式”庭审让普法更走“心”

    福建长安网·2024-01-19

      (康少许)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果,近日,莆田市城厢区第三届“模拟法庭”比赛初赛在城厢区人民法院举行。此次比赛由城厢区关工委、城厢区人民法院、城厢区教育局共同主办,来自霞林学校、顶墩实验学校、莆田第三中学、莆田第五中学的四支队伍参加比赛。  本次比赛,庭审脚本由两起真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改编,四所学校通过抽签决定上场顺序,由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法院相关人员形成评审组,按照精神面貌好、庭审演绎好、教育效果好三项标准进行现场评分。随着法槌声落,模...

  • 学生课间玩闹受伤 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学生课间玩闹受伤 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福建长安网·2024-01-19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宏斌 杨聪灵  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中,导致另外一名同学撞到教室图书柜的玻璃而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纠纷,判决玩闹的两名学生分别承担事故60%、30%的赔偿责任,学校承担10%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日前,南安市某中学学生俊俊和小东课间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俊俊追逐小东,小东跑时撞倒了玲玲,玲玲撞到小明,小明撞到了教室图书柜的玻璃,导致小明受伤。老师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学校附近的诊所进行包扎处理,发现止血不住,随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送往泉州市某医院治疗。...

  • 成年子女和父母居住是否有居住权?
    成年子女和父母居住是否有居住权?

    福建长安网·2024-01-19

      王女士:我儿子沉迷赌博,天天游手好闲,这些年帮他还债、还信用卡,甚至卖了一套房子,现在他和我们住一起,我想让他搬出去,他说他住了二十几年,对房子有居住权。请问,我是否有权让他搬出去,他是否有居住权呢?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您儿子对于房屋是没有居住权的。该房屋是您与您丈夫的共同财产,当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分该房屋,其他人无权干涉。您儿子虽然自出生就与您共同生活,但并不因此当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无权要求继续住在该房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8条规...

  • 烟草贩卖有规定 非法销售终获刑
    烟草贩卖有规定 非法销售终获刑

    福建长安网·2024-01-19

      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品,需获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销售将触犯法律。近日,连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被告人程某某非法销售电子烟产品,最终难逃法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间,被告人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通过微信等方式向他人代销电子烟产品。程某某在获取买家购买订单后,将订单信息转发给上线供货商,由上线供货商直接邮寄电子烟产品给买家,程某某从中赚取差价。经查,程某某销售金额达1248851.24元。程某某从中非法牟利约75000元。 ...

  • 广州:卖房签“独家代理”又“跳单”或需支付违约金 法官提醒:谨慎签订“独家代理”
    广州:卖房签“独家代理”又“跳单”或需支付违约金 法官提醒:谨慎签订“独家代理”

    广东政法网·2024-01-15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的售房人因工作繁忙,为尽快售出房屋,会与中介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不过,“独家代理协议”虽省心省力,却也伴随着一定风险。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件中,卖房人签下《独家代理合同》,委托中介公司独家出售房屋,事后却又违背合约“跳单”出售,被中介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卖房“跳单”被索赔8万元  小李此前居住在广州市从化区的一套商品房中,该房权属人系小李的父亲老李。后小李为资金周转决定出售该房,其于2022年4月联系了某中介公司,并与其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约定独家委托中介公...

  • 小区门口滑倒致残疾 能否向物业主张赔偿
    小区门口滑倒致残疾 能否向物业主张赔偿

    福建长安网·2024-01-14

      小区门口滑倒致残疾 能否向物业主张赔偿  法院: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负主责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慧珍  日常生活中,时常有一些意外发生,尤其是在雨雪等恶劣天气时。那么,业主在下雨天路过小区门岗,因路面积水摔倒致残,能否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日前,永春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业主在小区内滑倒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23日,陈某回居住小区路过门岗处时,因雨天路面积水摔倒致伤,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3万余元。经鉴定,陈某右肱骨中段骨折、骨折病评定为人体损伤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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