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窟保护需要科技创新也需要法治思维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特别报道·聚焦石窟保护
石窟保护需要科技创新,也需要法治思维
——访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
杭侃(右二)在云冈石窟现场研究具体保护方案。
石窟,历经千余年的岁月风霜,在时光的长河中镌刻着文明的印记,被称为“镌刻在石头上的史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石窟保护工作,近年来先后到莫高窟、云冈石窟、麦积山石窟、龙门石窟等地考察,强调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结合石窟保护实践,深度探讨如何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共同保护好、传承好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和室内文物保护相比,石窟完全暴露在户外甚至野外的自然环境中,面对大自然的各种考验,同时还承受各种人为影响,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石窟保护必须采用不同于博物馆文物的保护理念和技术路径,需要更加系统性、综合性的保护方案。
◆石窟风化问题仍然是困扰全世界文物保护工作者的难题。目前我们正在与国内顶尖科研团队开展合作攻关,探索更有效的治理方案。
◆科技创新也需要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石窟文物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统筹协调。
◆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文物保护中的违法问题,形成保护合力,还可以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每一个来到石窟参观的人,都会被它的宏伟壮观、精妙辉煌深深地震撼,中华文明自豪感、文化自信心油然而生,这份源自内心的民族情感,是我们保护石窟的一个巨大的天然动力,要让更多的人了解石窟文化。”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6月11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聆听他对石窟保护工作的深度思考和专业见解。
石窟保护必须采用不同于博物馆文物的保护方式
记者:您是国内较早从工程建设角度,而非仅从历史艺术层面关注石窟的学者,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契机,让您开始关注并专注于石窟保护这个领域?
杭侃:1982年我就读于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就此与考古遗迹现象结下不解之缘。1992年考入北京大学考古系,为了完成中国美术史专题课程的一次作业,我在北大图书馆翻阅了很多关于云冈石窟的调查报告,但仍对很多细节存有疑问。在恩师宿白先生的建议下,1993年冬天,我第一次独自来到云冈石窟调研,这次调研后我完成了一篇题为《云冈第20窟西壁坍塌的时间与昙曜五窟最初的布局设计》的论文,尝试从工程建设的角度入手,对石窟开裂的缝隙、窟底高度的变化,逐一进行分析。随着对石窟研究的深入,我逐渐形成一个认识,文物不仅是遗迹,更是历史、文化与艺术的综合载体,需要学术研究与保护实践的双重推进。
记者:石窟保护和其他文物保护相比,有哪些特殊之处?
杭侃:和博物馆等室内文物保护相比,石窟保护存在根本性差异。室内文物保护处于人工控制的环境,可以实现恒温、恒湿、恒压等理想保存条件,大多数文物体积较小,可以移动,保护环境相对封闭,外界干扰因素较少。
而石窟则完全暴露在户外甚至野外的自然环境中,必须面对大自然的各种考验——风霜雨雪、地震洪水、温湿度变化、生物侵蚀等。同时,石窟还要承受各种人为影响,例如粉尘、酸雨等工业污染,大量游客参观带来的温湿度变化、微生物传播、物理接触等,周边建设、交通振动等都可能对石窟保护带来影响。
另外,博物馆保护的文物,比如说前人用的碗、工具等,有的不一定是有意识要留给后人的。而石窟是祖先有意识地遗留给后人的。国外专门有一个词叫岩石艺术,意思就是说它是暴露在大自然当中的视觉艺术形式,比如埃及的神庙,承载着先人特定的文化使命和精神内涵,对其研究更需要长久地保护好载体。
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了石窟保护必须采用不同于博物馆文物的保护理念和技术路径,需要更加系统性、综合性的保护方案。
石窟保护面临诸多新挑战
记者:目前我国石窟保护面临的困难有哪些?主要采取了什么办法来解决?
杭侃:我国北方地区干旱,石窟多开凿于砂岩质,南方环境相对潮湿,石质不同,因此病害机理和防治措施不同。云冈石窟开凿在侏罗纪的砂岩体上,地质情况非常复杂,有的地方岩层有十几层,有的里面还有软弱岩层,经过一千多年自然和人为损害后,目前面临着风化、冻融、渗水等多种病害。我国北方地区石窟多是如此。
经过多年努力,云冈石窟部分老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或显著改善。以危岩体加固为例,通过对比历史照片可以清晰看到,过去石窟崖壁上存在大量岌岌可危的危岩体,严重威胁文物安全和游客安全。经过系统的危岩体加固工程,目前这一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为石窟安全开放创造了条件。
又比如渗水治理,我们通过多种技术手段,部分解决了地下水位高导致的渗水问题。但石窟风化问题仍然是困扰全世界文物保护工作者的难题。目前我们正在与国内顶尖科研团队开展合作攻关,探索更有效的风化治理方案。
石窟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也有很多,首先是保护材料。例如,上世纪七十年代采用的保护材料,经过几十年使用后出现老化现象,需要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理念进行更新换代,这对我们的技术储备和资金投入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次是气候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比如洞窟凝结水问题就比较典型:夏季暴雨天气,室外高温高湿,洞窟内部相对凉爽,形成明显的温湿度差异,导致凝结水产生,这种现象在以往并不常见。
最后还有人为因素的复杂化。随着参观人数的增加,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游客可能携带不同的微生物菌群,对石窟内部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
记者:在长期的保护实践中,云冈石窟保护积累了哪些经验?取得了哪些成果?
杭侃:在预防性保护方面,我们实施了系统的防渗工程。云冈石窟山顶考古发掘项目就是一个代表。我们原计划在山顶铺设防渗漏膜,阻止雨水下渗。在施工前的考古发掘中意外发现了北魏时期、辽金时期的寺院遗址,这不仅丰富了云冈石窟的历史内涵,也为我们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多科学依据。
在工程性保护方面,基于对石窟表面严重风化问题的深入分析,我们对9、10、11、12、13号洞窟实施了窟檐保护工程,有效阻隔了雨水冲刷和风蚀对石窟造像的直接侵害。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保护措施都需要长期观测验证效果。窟檐的建设改变了洞窟的微环境,可能对内部的温湿度分布、空气流通等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建立了长期监测体系,持续跟踪评估保护措施的效果和可能的副作用。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们与多个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保护材料。通过数字化扫描、3D建模等数字技术手段,建立了完整的石窟档案;运用激光清洗、纳米材料加固等新技术,提高了保护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这些实践告诉我们,石窟保护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每一项保护措施都需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长期的效果评估。
构建多元化、立体化保护体系
记者:面对石窟保护的复杂难题,您认为应该如何系统性地解决?检察机关应当发挥什么作用?
杭侃:解决石窟保护难题需要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保护体系。
科技赋能文物保护、多学科协同攻关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工作模式,我们需要整合多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形成综合性的保护技术体系。同时要重视新材料的研发应用,特别是在文物本体加固、环境调控、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关键材料和技术。目前我们的许多保护项目都有院士团队参与,这种高水平的科技支撑为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科技创新也需要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石窟文物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统筹协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文物保护中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对危害文物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比如石窟周边的工业污染问题,一些企业生产排放的粉尘、废气、废水等可能对石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这就需要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同时,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很多文物损害行为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和保护意识不强,通过典型案例的处理和宣传,能够起到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此外,检察机关还应当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文物保护中的违法问题,形成保护合力。
记者:展望未来,您对石窟保护工作有什么期望和建议?
杭侃:面向未来,石窟保护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保护体系的完善是一个重要任务。目前我们在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空白和薄弱环节。相关部门需要制定更加详细的石窟保护专项法规,明确各方责任,规范保护行为,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科技赋能将为石窟保护带来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在石窟风化治理这一世界性难题上,我们期待能够研发出更加有效、持久的解决方案。
更重要的还是要提升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每一个来到石窟参观的人,都会被它的宏伟壮观、精妙辉煌深深地震撼,中华文明自豪感、文化自信心油然而生,这份源自内心的民族情感,是我们保护石窟的一个巨大的天然动力,要让更多的人了解石窟文化,我们这一代人有责任把这份瑰宝完整地保护好并传承给后代,不能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或参观便利而透支文物的“生命”。文物保护不能仅仅依靠专业人员,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当每一个游客都能自觉地爱护文物,当每一个企业都能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当每一个公民都能成为文物保护的守护者时,我们的保护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功。
本文来源:正义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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